关于申报2021年度龙岩市 “土楼杯”优质工程奖的通知
编辑:lyjzax
2022-01-13 18:40
岩建质安协〔2022〕 4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龙岩市〈建设杯〉奖(市优质工程)评审办法(暂行)(2012年版)》、《龙岩市“土楼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7年修订)》文件,龙岩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龙岩市“土楼杯”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含2021年度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的推荐工作)。 关于2021年度龙岩市“土楼杯”优质工程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21年度龙岩市“土楼杯”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相关评审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 2、工程于2021年12月31日前已竣(交)工验收且已通过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的; 3、工程在土楼杯申报时暂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但其他条件均满足本条的申报条件,工程已通过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的,且电梯已检测合格取得使用许可证,可以申报土楼杯优质工程奖评审,评审通过待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后予以公示公布。 二、2018年1月1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的项目依据《龙岩市〈建设杯〉奖(市优质工程)评审办法(暂行)》(龙政建综〔2012〕78号)执行。2018年1月1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的项目依据《龙岩市“土楼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7年修订)》执行。 三、计划申报2021年度“闽江杯”省优质工程奖的项目需在申报资料封面中备注:计划申报2021年度“闽江杯”省优质工程奖。 四、2021年度龙岩市“土楼杯”优质工程奖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17:00时。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承建单位务必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将参加评选工程项目的申报资料统一报市工程质协秘书处,逾期申报的,视为承建单位自动放弃本次申报。工程核验时间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申报2021年度龙岩市“土楼杯”优质工程奖的参建单位,由主承建单位确定并在申报时一同申报, 逾期不补。参建单位资格应符合相关评审办法规定。 六、申报资料统一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字迹、印章应清晰,申报资料装订成册。 七、申报单位应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如提供原件有困难或原件属档案的,可以提供复印件,但原件保管单位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市工程质协核对后退还。 八、申报单位对其提供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申报资料存在伪造、或者篡改、或者其他弄虚作假的,经市工程质协确认属实的,则取消该申报单位的本次申报资格,同时将不受理该单位3年内的龙岩市“土楼杯”优质工程奖申报。 九、评审后初定的龙岩市“土楼杯”优质工程奖名单将通过市工程质协网站进行为期10日的公示。 十、联系人:陈林宇;联系电话:0597-2299952 18659763968;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西城莲花小区龙达园A幢301。 附件1: 2018年1月1日前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的项目申报表.zip (7 K) 附件2: 2018年1月1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的项目申报表.zip (17 K)
龙岩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二O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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