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工程质量评价活动现场评价工作的通知
编辑:lyjzax
2024-06-26 16:43
岩建质安协〔2024〕 16号
各有关单位、各申报单位: 根据《龙岩市建设工程市级优质工程(土楼杯)评定办法》和《关于申报2023年度龙岩市建设工程市级优质工程(土楼杯)评定的通知》(岩建质安协〔2024〕 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近日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工程质量评价活动现场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评价时间 现场评价开始时间拟定于6月29日。申报项目现场评价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价工程项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只申报2023年度龙岩市建设工程市级优质工程(土楼杯); 2、工程项目的承建单位已足额缴纳会员费(自申报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签发之日起至2024年6月期间会员费),不存在拖欠会员费。 三、评价要求 1、承建单位应做好以下准备与配合工作; (1)承建单位的简要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简要汇报应提供书面材料,字数控制1500字以内。主要内容:工程简介、主要创优措施、施工难度、工程质量特色与亮点、工程竣工验收与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施工质量优良评价以及工程获奖等情况; (2)工程内业资料应在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后送达评价专家组的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按现行评审办法要求,提供抽取的样本量、主要部位应满足现场评价要求;承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评价专家组要求检查的工程部位; (4)实体质量抽查时,陪同人员不宜超过5人,且应为熟悉工程施工情况的有关人员,并派电工配合检查,提供检查所需要的登高、照明、检查等工具设备; (5)组织协调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使用)单位或用户配合做好现场评价的有关工作,遇到安排双休日现场评价的应提前通知建设(使用)单位或用户。 2、申报工程须全数复查,抽取样本的楼层和各层住户应均匀分布。 四、其他要求 1、现场评价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评审办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评价专家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得收受任何礼金、礼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评价专家送礼、说情,干扰评价工作,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市。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林宇;联系电话:0597-2299952 18659763968; 联系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人民西路8号(西安· 翰林苑)2幢305。
龙岩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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