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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关于申报2024年度工程质量评价活动的通知

编辑:lyjzax 2025-01-24 10:33
岩建质安协〔2025〕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龙岩市建设工程市级优质工程(土楼杯)评定办法》协会研究决定近期开展2024年度工程质量评价活动(2024年度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24年度工程质量评价活动的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市级优质工程(土楼杯)评定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

2.工程于20241231日前竣(交)工验收通过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的;

3.在施工中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扬尘控制符合当地主管部门规定标准要求

4.2024年备案登记生效的创优项目,应根据《龙岩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创优过程动态管理及工程结构质量评价实施方案》完成结构工程施工过程评价,并综合评价达到“较好”等级。

二、拟推荐2024年度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项目的要求:

1.计划申报2024年度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的项目需在申报资料封面中备注:计划申报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

2.协会将对计划申报2024年度福建省建设工程省级优质工程(闽江杯)的项目进行汇总并全数复查、评定后择优推荐省优工程名单,并按顺序排列。

2024年度工程质量评价活动申报截止时间202522817:00时。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承建单位务必申报截止时间前将参加评定工程项目的申报资料统一报送本协会秘书处,逾期申报的,视为承建单位自动放弃本次申报。工程复查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申报2024年度工程质量评价活动的工程,建筑物室外装饰装修应全部施工到位,室内装饰装修(含建筑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工程、商住楼、写字楼:室内公共部分的装饰装修(含建筑设备)应全部施工到位;室内分户(层)部分的装饰装修(含建筑设备)应按设计文件要求完成,不得甩项;

2.公共建筑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含建筑设备)完成部分所占的建筑面积应达到该工程建筑面积的90%及以上,其中室内公共部分的装饰装修(含建筑设备)应全部施工到位;

3.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应按规定出具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初装饰住宅工程除外),检测结论应合格;

4.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工程(含办公、车间(仓储)等建筑物组成):室内装饰装修(含建筑设备)完成部分所占的建筑面积应达到该工程建筑面积的90%及以上,其中室内公共部分的装饰装修(含建筑设备)应全部按图施工到位;

五、申报2024年度工程质量评价活动的参建单位,由主承建单位确定并在申报时一同申报,逾期不补。参建单位资格应符合相关评定办法规定。

申报资料

(一)申报单位应将全部申报资料原件进行扫描并以PDF格式放入同一文件夹中,压缩成压缩包后以申报项目名称命名该压缩包,发送至协会电子邮箱:471270179@qq.com。电子版申报资料清单如下:

1.龙岩市建设工程市级优质工程(土楼杯)申报表(1份);

2.施工许可证、承建单位施工承包合同(1份);

3.龙岩市创建市优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表(1份);

4.建设(代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字并盖章的竣(交)工验收报告(1份);

5.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证明(1份);

6.备案机关已签署同意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1份);

7.申报项目工程简介(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简介)

8.附加分相关资料(1份);

9.总平面图(1份);

10.反映工程全貌、立面和主要部位以及工程施工标准化样板展示等彩色照片(1份);

11.工程影像(3-5分钟),内容包括工程简介、施工特(亮、难)点、施工关键技术、施工过程质量管控措施、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情况(1份);

12.汇报材料(采用PPT格式),内容含:工程概况、过程质量控制、文明施工情况、工程相关图片、基础、主体、装饰装修等各分部分项的质量信息等。其中工程相关图片应包括:外立面(正、背、侧面),大堂,电梯前室;室内装饰装修代表性天棚、墙面、地面,屋面,地下室;水电设备(含电梯安装、设备管道、通风、采暖等若干张图片);

13.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结构和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的优良评价报告(表格详见GB/T50375-2016)(1份);

14.室内环境检测报告(1份);

15.动态监管计分情况(“质量安全行为”“实体工程质量”两部分)(打印网站截图,加盖公章,1份)。

(二)申报单位应提交纸质版申报资料统一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字迹、印章应清晰,申报资料装订成册。纸质版申报资料清单如下:

1.龙岩市建设工程市级优质工程(土楼杯)申报表(3份);

2.龙岩市创建市优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表(1份);

3.竣(交)工验收报告复印件(1份);

4.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证明(1份);

5.备案机关已签署同意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1份);

6.室内环境检测报告(1份);

7.附加分相关资料(1份);

8.动态监管计分情况(“质量安全行为”“实体工程质量”两部分)(打印网站截图,加盖公章,1份)。

(三)申报单位应根据《龙岩市建设工程市级优质工程(土楼杯)评定办法》在申报表中写明工程类别,一个由整体连通式地下空间和多幢地上建筑组成的工程项目,可按单位工程申报;检查该单位工程时,应包括检查该整体建筑连通式地下室空间部位和保证该单位正常使用功能的设备用房。

申报单位应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如提供原件有困难或原件属档案的,可以提供复印件,但原件保管单位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协核对后退还。

申报单位对其提供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申报资料存在伪造、或者篡改、或者其他弄虚作假的,经协确认属实的则取消该申报单位的本次申报资格,同时3年内不受理该单位的龙岩市建设工程市级优质工程(土楼杯)申报。

定的龙岩市建设工程市级优质工程(土楼杯)名单将通过网站进行为期10日的公示。

联系人:陈林宇;联系电话:0597-2299952  18659763968;地址:龙岩市新罗区人民西路8号(西安·翰林苑)2幢305。

 

龙岩市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202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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